2008年5月8日 星期四

90天产假能够解决问题吗?

随着吉兰丹州政府宣布实施90天产假,雪州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也将建议修改雪州妇女的产假制度,从原来的60天延长到90天,而丈夫也有不超过10天的陪产假。这项喜讯当然获得众多女性叫好,也相当讨好妇女团体,甚至是妇女、家庭与福利发展部都希望争取的目标。

然而,当媒体访问一些女性生意人或主管时,就出现“企业或职场将会面对人力不足困境”的论调;可能也不受企业界欢迎!

这是正常的反应。因为女性占据我国近半的劳动市场,特别一些领域如服务业、教育界、政府官僚单位等更是女性居大多数,如果实施新措施,影响肯定深远。

让我们看看90天产假到底为什么?原意在哪里?

我的理解,产假的用意在于:(一)让产妇休息,调理好身子;(二)让新生儿得到最贴近、有素质的照顾,并让母亲有时间与之建立关系;(三)让一个家庭的新旧成员都得以互相适应。

为什么是60天、90天或120天?而不是一年?根据什么?

老实说,我曾劝告我的朋友和妹妹,孩子是自己的,如果经济许可,宁可不工作在家好好照顾孩子,参与他们最早的社会化过程,而不留遗憾。这是一种选择,肯定没有考虑妇运所说的——为什么男性不负担照顾孩子的责任等等的性别歧视论调。

因此,对我而言,产假的意义是给还需要工作的女性,涉及的是她们的收入、升迁、职场的发展,以及她们的成就感。

如果,90天产假强制实施,并全有资方承担福利的成本,长久来说,对职场女性有害而无利!

老板们经营生意,目的是获利,不是搞福利。他们肯定会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路线!在留职停薪、远距工作、网上控制等工作形态还未发展起来之前,老板们顶多不请已婚或还要生的女性。到时,谁吃亏?

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官僚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是女性居多,他们平日已常被人民投诉工作效率了;如果实施90天产假,后果可想而知。还有,学校的老师,虽不是人人都怀孕的,但绝大部分是女性,而又常常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后果不堪设想!

我认为,政府应回到问题的根本,在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民收入不高,大部分家庭靠双薪维持的情况下,我国适合采取什么劳资政策,以达到保留及开发优质女性劳动力的效果,又可以顾及家庭发展和社会福利?政府如何介入劳资关系?这不是一个州政府可以独立做到的!

在首相阿都拉高薪聘请莎丽扎任妇女、家庭与福利发展部顾问看来,他颇为重视国内女性的发展与地位,他应更积极领导中央政府与民联州政府合作做好这件事情,做一个全民首相。至少涉及的关系方,包括:雇主、雇员、妇女、家庭和福利发展部,所得税局以及劳资政策的立法;大家一起承担一些责任。

我们能否制定一些比较弹性的政策,让劳方有所选择,申请产假或找代工?

提供一些减税的奖掖给符合政策的私人界。

政府也可以考虑像处理国民退休金那样,多设一个弹性基金给职场女性或已婚人士,包括男雇员?妇女,家庭和福利发展部可能负起照顾蓝领阶级女工的责任,给予津贴等等形式的补助。

在各方共同付出的情况下,别说90天产假,180天都有人愿意给;毕竟这时代,好素质,有技巧,负责任的员工很难找到。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