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林苑百合》 多元社会的考验 (原稿)

律师公会日前举办《信奉回教: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论坛,在一些回教团体、回教党青年团长沙拉胡丁阿育、公正党国会议员祖基非里、巫统味道浓烈的马来半岛学生联合会和回教学生联盟所组成的示威群众施压下,被迫中断,免酿冲突;参与者并在示威者的监视下离开会场。

让人感到后方有一只黑手——在滋长宗教的狂热,超越民主社会的律法制度和精神,缺乏尊重多元和包容力,尽管“回教精神”本身没有教信徒这样做。

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任何人都有集会的自由和权利,示威者有权利表达他们的不满。同样的,律师公会室内讨论关乎律师专业的问题,联邦宪法的条文,以及在现实操作上所遇到的难题进行研讨,是一个专业人士组织的负责态度,也是一种权利。我看不到它不能继续讨论的理由。

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元价值的国家。每一天有多少不同种族和宗教信仰的男女播下爱的种子,结为连理,开创他们的生活?相反的,也有不爱了,不合了而要离开彼此的人。然而,这一切因爱而生的行动,都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包括了联邦法令和回教法令,是实实在在面对的生活上的课题。

执政者是管理众人之事的人,他们更应该了解多元社会的不同价值,更应该尊重差异性,拥有包容力去处理众人之事。

来到法律制度的层面,政治人物更应该协助社会建立适当、协调、管用的律法和制度,造福人群;而非如内政部长赛哈密所说的敏感,把精神层次的宗教和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混为一谈,列为敏感课题,以便行封口令。

一旦宗教被列为敏感课题,不同的信仰和价值观没有机会认识和交流,敏感的部分变得神秘,不为人所知,让人自由想像,毫无限制地去想像;正中有心人下怀,而使用权力和手段,玩弄不同种族和宗教群体的情绪,神圣的宗教变成了政治的幌子。

尤其在大选时,那些提倡菜篮政治的国阵成员,最惯用这种手段散播谣言,把回教党浓妆艳抹得像碳一样黑,让一些妇人之见者怕怕,把选票转移。而今,可恶的一些政客,越过朝野藩篱,策划号召、并参与这起示威活动,我们也可自由想象他们的用意。

庆幸一些民联领袖如林吉祥、蔡添强和拉蒂花适时地回应了这项课题。同时,非回教的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也抨击警方让示威者闯入论坛会场,对非法集会持有双重标准的执法,不禁让我想起1998年的东帝汶国际论坛,破门硬闯会场抓人的正是我国警方。

在民联领袖齐心面对巴东埔补选,与国阵一较高低之际,更应该果断的惩罚带领这起示威活动的民联领袖和干部,要他们解析或强制上民主课程,以确保民联政府重视民主人权的同时,也兼顾培养干部们多元价值的尊重与包容力,以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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