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 星期二

《林苑百合》权力的魔术棒

内安法令(ISA)是当政者维护其权力的魔术棒,从前首相马哈迪到本届阿都拉,都屡试不爽地运用内安法令抓拿异议分子,打击国内民主运动。然而,他们却对民间解释说内安法令的存在,是为了要捉拿伪造护照者、黑社会等等。

在中秋节前夕,916变天的阴影之下,警方再次使用内安法令一口气捉了著名部落客拉惹伯特拉、报导升旗山巫统阿末“寄居论”的记者陈云清和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其中,按YB郭素沁的司机指出,她是在还未回过神来的情况下,被警察强拉下车。

警方在扣留记者陈云清18小时后释放了她,内政部长赛哈密的理由很是“无厘头”——为了保护陈云清的安全,所以采用内安令抓她。

那么,现在陈云清很安全了,无需保护了吗?

内政部长赛哈密还说,警方就有权采取行动以内安法令抓人了,无需他内政部长认可。我怀疑,这是要推卸责任还是真的那么“开明”地权力下放给警方?大家还记得1998年,烈火莫熄运动风起云涌,总警长拉欣锘对安华行使内安法令,用拳头把他的黑眼圈揍了出来,总警长最后面对法庭裁决滥用权力。

试问当今的总警长,谁还敢亲自使用内安法令抓人?肯定是内政部长发出逮捕令,赛哈密为何不承认呢?

一位比较耿直的部长说,现在内安法令是用来抓恐怖分子或反政府人士的。看,是稳住党政权力的魔术棒,只要没有废除,任何时候都演着这一出戏。

然而,当政者不知道,还是不要知道——除了国阵的既得利益者,没有人相信上述三人是恐怖分子,更加不会把巫统、国阵、政府和国家混为一谈。

时代不同,人民的思维改变了。可惜,只有执政和执法者的思想和手段仍然没有变,依然挥动着魔术棒,口里念念有词:灵灵灵。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在以上三人被逮捕当晚就发出短讯,呼吁大家到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声援内安法令扣留者,次日民间多个团体谴责警方使用内安法令,连向来保守的华总,马华、民政和进步党都认为使用内安法令不妥当。

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部长再益衣布拉欣也不能接受内安法令,甚至以辞职捍卫他的原则,表现得比马华、民政的领导明确而有力。

尽管大多数人认为,国阵成员党的马华、民政和进步党在演戏。对我而言,废除内安法令是一条长远的路,多一些人加入是一种力量,总有一天,我们的努力会水到渠成。

因此,隆雪华堂创设的公民社会奖(2007年)刚刚颁发予废除内安法令运动联盟(GMI),表扬该联盟不畏强权,自2000年政府镇压烈火莫熄运动至兴权会,不分种族地声援在内安法令之下被逮捕的人士及其家属,要求废除对付异议分子的恶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化和公民社会的建设,意义非常深重。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部落客真的威力无边?有人说,那不过是清风过耳吧了。手指点不出前路。。。路在脚下!

李书祯 Lee Shok Jing, Jean 提到...

路肯定在脚下,路是走出来的。
1986年茅草行动是我还在念书,1999年烈火莫熄运动起至2000年的黑色14,最是风声鹤唳的时候,很多人是观望的。
当时GMI组成了,运动到今天,内安法令被公认是恶法,只有首相和既得利益者认为好罢了,所以,路径已经出现。
大家再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