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林苑百合> 種族思維阻礙前途

首相納吉在國會提出《第10大馬計劃》,其中土著30%固打的保護政策仍然不變;一般相信他在改革中有心無力,擔心巫統的支持力隨之下降,抑或巫統內部領導人的思維保守,不敢改革。評論界對該計劃的評語為「新瓶舊酒」,了無新意。

另一邊廂,頻頻發言的前首相敦馬哈迪卻鼓吹「馬來人大團結」,在經濟上則稱「現在是階級鬥爭的時候」,而他很簡約地把華人當作都是從商的大集團老闆,嘗試推論華人都是上層階級,而馬來人是低階級者,但他卻沒有說明印度人該怎麼歸類?

我僅僅能夠認同,我國社會具有階級之分,少數上層階級的人壟斷了經濟利益,然而階級不是以「種族」來分類,而應該以國民的「年收入」和「資源分配的權力」來分類。前者道理淺而易解,按個人收入或公司收益而定;後者即是指在政治權利或保護政策下的受惠者,尤其近日議員們在國會頻頻暴露某些巨型工程,如興建中價值8億令吉的國家皇宮,不但沒有公開招標,且一個部長級人物的家族就得了2.1億令吉的工程合約,足以說明問題的嚴重。

我國著名經濟學家佐摩,更是直截了當地說《第10大馬計劃》是「注定失敗」的政策。他以不同年代的數據證明國內各大族群股權分配的變化:在過去實施的土著固打制下,馬來族群的股權已從1970年的2.4%提升到2008年的21.9%。

他指出,馬來人的股權達到1985年的19%後,25年來不能突破,原因是他們通常把得到的股權轉賣他人套現,而非腳踏實地地自行經商。儘管我國實施保護政策,國內各族群所得的股權僅有經濟的58.6%,外國人則控制了41.4%。

從這樣的數據看來,政府其實應該肯定華人不停地買入馬來人所脫售的股份,國人才得以維持控制經濟的58.6%,不至於全依賴外資。

佐摩也指出華巫裔的收入差距比率,已從1970年的2.29拉近到1.38;過程中培養了相當一批中上階級的馬來人。有鑒於此,馬哈迪以及政府繼續要保障30%土著經濟特權,以拉近族群間的經濟差距的論調,自然站不住腳了。

首相最好像撤回合法賭球執照一樣地來個U轉,把《第10大馬計劃》撤回,摒棄種族思維,詳作討論,以免讓我國經濟馬車擺錯方向而舉國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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