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坤成董事会向坤成校友会索偿60万遭高庭撤销





坤成校友会顾问暨社团公职人员李书祯于2009年11月28日发表文告:

坤中董事会于2007年11月21日成功撤销坤成校友会的起诉后,向坤成校友会索偿60万零吉,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展延听审,至今日因董事会代表律师无故缺庭,而于2009年11月22日被吉隆坡高庭撤销,并须付堂费。

坤成校友会顾问暨社团公职人员李书祯对此案表示欣慰,并重申坤成校友会 继2007年首次入禀法庭后,经于2009年1月2日按2008年会员大会通过之议决,重新入禀法庭捍卫该校友会在坤中董事部的董事地位和权益。

虽然坤中董事会向法庭申请撤销坤成校友会该起重新入禀,不过,也于2009年10月 日被法庭认可具有法理基础而撤销;目前,正等待高庭主簿官安排开庭时间。

李书祯说,坤成校友会被迫对母校董事会采取法律行动,乃因在华社求助无门,是令人遗憾的事。该会自1979年起,已是坤成女子中学的永久赞助人,并在该校董事会竞选担任董事一职,届满再派出代表参选,连选连任董事,历经王宝英、叶逢梅、张佩玉、周雁霏、杨碧玉、周秀芳,向来相安无事。

直至2006年,该校友会署理会长周秀芳于6月份代表校友会中选董事,却在11月份向坤成校友会呈辞坤中董事一职;坤成校友会随即通过会议更换坤中董事代表,由该届会长李书祯出任。

然而,届时会长李书祯却不被坤中董事部接受,而硬把已经呈辞并被更换的周秀芳列为坤成校友会的董事代表,让她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直接剥夺了坤成校友会在该校董事会的权益和地位。

李书祯强调华教机构应互相尊重与合作,坤中董事会不能因不喜欢个人因素而剥夺坤成校友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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