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4日 星期六

《林苑百合》 兼听查实 (原稿)

一位妇女在市议会大厅等电梯,向我抱怨处理一张狗牌花了3小时,对于申请程序不清楚,被点来指去。来到14楼,又遇一位妇女,她振振有词地投诉说,“在花园里,每户人家都有养狗的权利,为何我向市议会申请了几个月都拿不到一张狗牌?还接二连三地中了罚单,狗又被抓了,官员很坏”。

听到这一类投诉,即使不在我区内,我也很有兴趣要知道,究竟地方政府如何处理狗问题?官员见到我在柜台前接受投诉,于是请我到他的办公室,让我查看那位妇女从去年3月至今的纪录,同时,马上请其下属列印早上到她家去抓两只狗的情形。

我的天,门口一堆一堆狗粪,2/3的门面堆满了木材和杂物,也有一些水冲到门外的狗粪痕迹,流到马路。邻里的投诉多达9次,总共有15只狗,曾经一次狗主不在家几天,狗儿耐不住饥饿,撞破了铁门,一起冲到街上,咬伤了一个小孩,还有报案书;邻居小孩都剃了平头,头皮溃烂,怀疑与狗身上的跳蚤或细菌有则,不得继续养狗。早上,官员去抓狗,屋主不开门,于是报备警方,一起入内把门外的两只狗带走,并开了一张罚单,备注(楼上还有十多只狗)……。读着读着,官员问我:“Miss Lee, can you imaging the feeling of her neighbor ? Do you stand with us?” ;毫不犹豫,我答“Sure, I just take note.”,他们松了一口气。

当我走出办公室时,该名妇女还在要求我帮忙她取回狗儿,她双眼通红地说,她很爱狗,家里很干净,狗儿当然会大便,粪便当然是臭的,但是它们每天都洗澡,今天刚好睡迟了,还没清洗大便……;如果不能养狗,她也不要住在那儿了,她很伤心云云。

我劝她暂时休息一阵子,以后再养狗;或者带着《养狗计划书》去见市议会副主席,说服他你有能力照顾好狗儿;否则,没有人帮得上忙。官员的角色是执法,市议员的角色是立法,虽然现有在地方政府的小法(Undang-undang Kecil ),诸如执照申请、停车管理、沟渠与道路等等,不是我们立的,但是,存在的法令也是从实务中制定,不是偶然存在。市议员服务的对象是全民,不只是来找我们的人而已,遇到投诉必须考量各方的情况。

当人们振振有词地谈论权益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权利和责任是并存,不可分割的? 当我们行使权益时,也要考虑到他人也有“免除恐惧或伤害”的权益,必须得到所有人的尊重。“权益论”不可被滥用成掩饰错误,或一昧满足私欲的籍口。在公共场合抽烟,就常常引起这一类的争论。

我同意所有县市议会的执照申请,包括狗牌的申请程序都必须透明化,并且张贴出来,挂在网上,让市民知道讯息,减少申请过程的麻烦或不如意,也减低可能贪污的几率。然而,华裔市民也要改变处理公共事务的态度和学习搜索资料,不要刻板地认为面对官吏很多刁难,花钱让别人去解决问题就好。

这样下去,对改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与杜绝贪腐,完全没有帮助。倘若大家只对民联执政寄予厚望,却没有配合改变官吏的行事作风,一起来监督的话,希望怎么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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