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立法速成班

據報道,本季國會期間,首相署法務部長納茲里提呈六個法案,包括:《2011和平集會法案》、《內陸稅收局修正法案》、《退休修正法案》、《法定機構及地方政府修正法案》、《退休管理修正法案》和《法官退休修正法案》,並在半天內匆匆通過,猶如上了立法速成班。可見政府要行使這些法令的迫切性。其中,備受關注的是,受到律師公會、社團和民眾非議的《和平集會法案》以雷速二讀、三讀;就像當年通過《1995年教育法案》一樣,讓在場的我們啞忍著國陣超2/3議席優勢的「欺凌」。

而今,國陣僅佔多數議席,沒有了絕大多數的好景,然而,議長班迪卡霸氣十足,強硬堅持限制各黨僅派一名代表參與法案辯論,導致民聯議員們覺得不合理,並且時間太短而集體離席,杯葛表決,算是一種立場和抗議的表達方式。我國花上數十億令吉公帑舉辦全國選舉,選出222位人民代議士,他們卻在神聖的立法基地——國會中,體現上述水平的立法程序,Betul, setuju或No, walk out的結果,是人民承受一切。要是有人要被責怪,應該是那些掌控程序的劊子手,而非「與民同在」的議員。

每一部法令條文的精神意義,影響層面和落實,都應經過正反方的充足討論,不能以「時間有限」為由拒絕不同意見者進行辯論。這些人民代議士的職責就是要去表達民意、觀點和辯論。我們在選舉時強調選賢與能,就是包括了選他們的「能言善道」,知識才能和道德勇氣。然而,班迪卡限制議員發言,就像拆除了議員們的表演舞台一樣,讓其他議員的武功,統統派不上用場。

我想了許久,懷疑有兩個原因:(一)班迪卡沒有「料」,恐怕控制不好場面;(二)多數的議員沒有「料」,沒有能力辯論,避免他們出醜;搞到那些牙尖嘴利的民聯議員離席更好,速戰速決,安全回家。讓人不禁要問,我們選的是舉手部隊,還是真正的人民代議士?

我看上述六個法案所涉及的範圍,包括我國民主政治改革的議程,話說《和平法案》卻是諸多限制人們集會和表達心聲的法令,精神內容懲罰重於鼓勵人民參與政策;另一方面,稅收和退休的修正法應該是涉及《2012年財政預算案》內容,或者徵稅方面還有變動?這些都應該提出來讓人民關注到的,因為,人民是課稅對象,我們總得要知道詳情,才能表達民意。

至於法官退休的修正法案是關於法務人員的薪酬、福利等問題,雖然影響對像不多,卻會對司法體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什麼不給時間議員辯論,而強迫他們上立法速成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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