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母语教学,平等对待特殊儿童

隆雪华堂文教委员会主席 李书祯文告
2011年11月4日 下午3点29分
特殊儿童,如:身体残缺、智障、过动或自闭等,不论天生或后天造成,其教育权益应与一般儿童相同,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并且在国家主流教育体系之下,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得到照顾与发展。

有鉴于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机构和治疗中心皆以国语(马来西亚语)提供教育、检查和治疗,尽管师资素质优越,在没有使用淡米尔语或华语的前提下,仍然剥夺了该儿童学习和使用母语母文的权益,进而影响家庭沟通语言的改变和不方便,也影响该孩童未来的人际网络圈。

只有经济条件许可的家庭能够让特殊儿童得到优厚的对待,一般家庭的特殊儿童要受教育,完全没有选择媒介语的余地。

近日,雪隆董联会和董总揭发白沙罗中华小学特殊班国语出题,国语教学一事,不是反对就能解决特殊教育的长期操作体系问题。

政府和社会应该醒悟对特殊儿童的忽略,体恤他们和其家长的困境,在教育过程中,公平对待地提供相对方便学习和使用的语言,意即母语;在师资培训、教材编写和采用方面都应该做到母语媒介的要求。

在财政预算的编制中,特殊教育也应得到重视,增加拨款。

注:作者是隆雪华堂文教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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