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林苑百合》共造.共營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眾人之事所涉皆是利益、權益,諸多的衝突因此而生,政客和官僚深耕其中,遊走、唱戲、執法,扮演角色。

近日發生各類挑釁舉動,相信是有心人興風作浪,博亂以渾水摸魚。群眾也明白事理,因而相當克制。各族各宗教人士共同亮相和交流,都是正面而積極,啟動互相諒解、尊重和包容的政治內涵,可喜可賀。

國陣308兵敗的原因在基本民生問題;民聯應該吸取教訓,改善民生建設之際,應打破從上而下的僵化管理機制,加強社區關係和參與感,與民眾分享更多信息。地方政府和人民都要有社區「共造」和「共營」的觀念。

所謂「共造」即共同打造,大家一起來努力;「共營」,不指營利,而是共同經營、維持、改進地方政策、原則或條規,讓人人生活的社區舒適、安全、乾淨而有活力。

雪州子民每半年繳交門牌稅,就算盡了義務,能享有地方政府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嗎?顯然不是。我們必須承認地方政府服務得不足,而門牌稅收入不夠承擔基本建設和服務費用,如垃圾、發展規劃、綠化等等。地方政府還得征商家、小販、工廠、廣告、電訊塔等營業執照費,空地、小販中心租金、罰款等收入,才安排該地所需的每年開支,提供服務予市民。

垃圾清理費幾乎佔地方政府開銷的一半,居民能否一起維護環境,地方政府有沒有監督承包商工作效率?這是雙向的合作。有人隨處非法倒垃圾、焚燒垃圾或把垃圾倒入溝渠,導致堵塞甚至閃電水災;大耳窿、補習、促銷的非法布條貼滿路牌、燈柱、交通燈,阻礙公眾視線,大家能不能一起監督這些人?

有人反對居家環境建電訊塔,詳查之下,原來是因為一些高樓管理層、回教堂或屋主為了收取每月租金而允許非法電訊塔的設立,很多人不知道他們有權向市議會舉報,以讓當局執法,保障本身權益。

也有小販、商家在未申請得執照前,就迫不及待營業;有人被取締,有些則沒有,是誰姑息養奸?經常有人投訴執法人員貪污,但總不知道名字、部門;口說無憑,徒勞無功,肅貪從何做起?大家有沒有決心?

很多例子再再凸現人們的貪婪和自私,在民生課題上,地方法令就是保障大家的權益的基礎,我們應該共同打造,共同經營社區,提升社區生活的品質;若認為法令條規不合理,可以通過社團、組織提出意見,召集聽證會,以有效的實際行動去改變、經營地方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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