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写布落格,目的是要鼓吹公民社会,与大众分享生活中的观点,希望能为社会带来积极的改变至2012年为一个段落。 2013年马来西亚全国第13届大选已过,疲惫的心也慢慢调理,过去的已经过去,我又可以从新出发了!:D 这一次,我已进入不惑之年,我们什么都谈谈吧! Saya memiliki blog ini sejak tahun 2008, tulis pandanganku atas isu Masyarakat Civil hingga tahun 2012. Kini PRU13 dah lepas, PERMULAAN Baru lagi untuk hidup saya. Biarlah kita bincang dari berbagai segi dan pandangan. Teruskan Kehidupan, Teruskan Perjuangan Rakyat, Terus membawa nilai Keadilan, Demokrasi, Berbagai dan Berbilang, Bermoral Insan dan Berkualiti.
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慎防「小政府」
政府是治理國家的單位,分成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國會和州政府的州議會,可根據憲法和各類法令為國家社會作決策和咨詢,是治理國家的各級政府的修法單位。
本文要大家慎防的「小政府」是一般高樓住戶所選舉的管理委員會(常稱JMB或MC)以及其委任的管理公司或單位。它們是在共管公寓機構法令663和法令318之下成立,根據法令所賦予的職權運作,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下設立的管理部門COB在各個市議會監督、輔導及處理高樓住戶的民生事項。
有鑒於近日接獲諸多高樓住戶或管理層的投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些事情如:共管委員會沒有召開年度會議、賬目未提呈給居民或審計、繳費、拖欠等問題的糾纏,兩三年都不能解決;甚至有兩座高樓的主席已捲款而逃,讓住戶束手無策,當我要求COB凍結他們的銀行戶口時,得到的回應竟然是在法令中「COB沒有相關權力」!
其他管理委員和居民頓時被澆了一桶冷水。他們處在被動、無可奈何的狀態;除非他們聘用律師起訴當事人,那將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否則,居民便吃大虧,任由宰割,沒有制裁權。
一些居民不滿意管理層實施的居住條例(House Rule)或強迫買車位、汽車貼紙、罰款等措施,常常為此大吵,甚至引發衝突,報警了很多次。雖然他們知道惟通過會員大會才能將不滿意的管理層推翻,把屬意或適合的人選推舉上去。然而,他們往往物色不到這些人,抑或面對絕大部分冷漠的居民,總有忙碌的借口,不出席會議,更別提換人了。另一方面,不滿意而想出席會議者,往往只是租戶,並不是產業擁有人,不具出席會議資格,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居民的形勢在上述兩個情況下總是弱勢一群。
一些管理層也來投訴居民不繳交每月的維修費和貯備金(Sinking Fund),他們慣用的應對方法就是鎖水措施,讓欠費者快速清償賬目。然而,隨著幾宗類似的法庭案件判決鎖水違反人權,管理層多數不敢運用這個方式來催收費用,導致收費不足以支付水電和維護大樓開支,斷水斷電,大樓電梯疏於維護管理的比比皆是。高樓住戶的生活環境怎麼會理想呢?
倘若你是地方議員,面對這樣的投訴,你要怎麼處理?
我們準不能像法官一樣,去判斷誰對誰錯?我們只能詮釋法令給雙方知道個別的權利和義務。假設居民住戶不要一個「為所欲為」猶如「小政府」般的管理委員會,就應該關注共管公寓的事情,積極出席會議或投入服務,這樣才可能改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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